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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编号:FC1901303340
[第一次拍卖]海阳富达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盛龙锦地A13号楼101至104号房地产
不限购
本场拍卖已流拍
  • 项目类型:
    房产
  •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查看)
  • 保证金:
    980000.00元
  • 所属法院: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加价幅度:
    40000.00元
  • 优先购买权:
    待定
说明:标的物及竞买信息如有错误,以拍卖平台发布信息为准!特此说明!
服务顾问

毕宏贞

17615827667

项目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盛龙锦地A1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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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服务

重要声明:

本平台受法院委托,承担本标的物的情况调查、引领看样、信息咨询等司法辅助工作,现将相关司辅工作做如下声明:

1、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

2、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服务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3、本平台所提供的信息系公开渠道收集、整理,我们将尽力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但并不能保证完全准确和及时,本平台不对信息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4、请认准本平台工作人员的电话及工作证件,在看样现场服从引领看样人员的管理。在服务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向本平台提交建议或投诉。

竞买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海阳富达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盛龙锦地A13号楼101至104号房地产的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3月4日10时至2019年3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ifa.jd.com/法院账户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中级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海阳富达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盛龙锦地A13号楼101至104号房地产。

标的物情况如下:房产证号为:海房权证度假区字第201402047号,楼号:A13,户号:101~104,建筑面积:101号为311.42平方米、102号~104号均为280.49平方米,评估价为:14002900元。

盛龙锦地A13号楼情况如下:房屋所有权人:海阳富达置业有限公司,共有情况:单独所有,登记时间:2014-04-16,规划用途:住宅,总层数:4层,建成年代:2013年,地号:87-03-439-2,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年限:2079-7-5止。(标的物面积、结构、设计用途等信息以证载为准。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起拍价:9802100元,保证金:980000元,增价幅度:4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2月26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和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税、费和所需补缴的税、费以及可能存在欠费的、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其他相关条件

1. 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

2. 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交割事宜,自行承担交易、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3. 标的可否过户,请竞买人自行向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进行确认,本院不作可否过户的任何承诺。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若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余款20193月1816:00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19执恢26号A13房产拍卖余款”。

账户名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市中支行)

账号:000000028004100000378

十二、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1-8925663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31-89256679

  京东咨询:400-622-9586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相关附件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3月4日10时至2019年3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ifa.jd.com/法院账户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中级人民法院),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海阳富达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盛龙锦地A13号楼101至104号房地产。

标的物情况如下:房产证号为:海房权证度假区字第201402047号,楼号:A13,户号:101~104,建筑面积:101号为311.42平方米、102~104号均为280.49平方米。评估价为:14002900元。

盛龙锦地A13号楼情况如下:房屋所有权人:海阳富达置业有限公司,共有情况:单独所有,登记时间:2014-04-16,规划用途:住宅,总层数:4层,建成年代:2013年,地号:87-03-439-2,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年限:2079-7-5止。(标的物面积、结构、设计用途等信息以证载为准。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 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

3. 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交割事宜,自行承担交易、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4. 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和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税、费和所需补缴的税、费以及可能存在欠费的、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可否过户,请竞买人自行向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进行确认,本院不作可否过户的任何承诺。

五、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若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拍卖竞价前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9年3月18日16:00前缴纳拍卖余款,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19执恢26号A13房产拍卖余款”。

(户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市中支行),账号:0000 0002 8004 1000 0037 8 )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31-8925663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31-89256679

京东咨询:400-622-9586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瑕疵说明
需买受人自行前往调查
图片/视频
位置信息

项目所在地: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盛龙锦地A13号楼

说明: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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