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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编号:FC1907237886
[第一次拍卖]临沂市郯城县城区郯西路61号B幢2203室住宅及郯西路61号B幢12号储藏室。
不限购
起拍价:
435,232.20
拍卖时间:
2019年08月05日 10:00:00
  • 项目类型:
    房产
  • 拍卖平台:
    淘宝拍卖(查看)
  • 保证金:
    50000.00元
  • 所属法院:
    郯城县人民法院
  • 加价幅度:
    2000.00元
  • 优先购买权:
    待定
说明:标的物及竞买信息如有错误,以拍卖平台发布信息为准!特此说明!
服务顾问

赵琛

15376093020

项目地址
郯城县城区郯西路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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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服务

重要声明:

本平台受法院委托,承担本标的物的情况调查、引领看样、信息咨询等司法辅助工作,现将相关司辅工作做如下声明:

1、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

2、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服务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3、本平台所提供的信息系公开渠道收集、整理,我们将尽力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但并不能保证完全准确和及时,本平台不对信息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4、请认准本平台工作人员的电话及工作证件,在看样现场服从引领看样人员的管理。在服务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向本平台提交建议或投诉。

竞买公告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85日10时至2019年8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郯城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

https://sf.taobao.com/0539/07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582.NlQXA1)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临沂市郯城县城区郯西路61号B幢2203室住宅及郯西路61号B幢12号储藏室

临沂市郯城县城区郯西路61号B幢2203室住宅一处及郯西路61号B幢12号储藏室一处(不动产证号:郯房权证城区字第003939号),产权建筑面积:住宅128.82平方米、储藏室面积10.86平方米

起拍价:435232.2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开拍前一天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拍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与未知瑕疵

2、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交割事项,自行与承租人协商交房事宜。

3、房产、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的实际面积、用途,以过户时登记机关证载数据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4、如有房屋结构以及现有使用情况与发证时规划设计及用途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需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82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次拍卖标的案件当事人、以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布之日起满5日视作为通知送达。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拍卖保证金5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买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转入法院账户,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资格问题、悔拍、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违反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致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时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齐相关差额,拒不补交的可以强制执行)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拍卖余款请在竞买结束后7日内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郯城县郯西路61号B幢2203室及12号储藏室拍卖余款”。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郯城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郯城县支行

账号:93700901002810777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 《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9-715606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执行法官咨询电话: 15753955909刘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

咨询电话:15376093020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

2019年73

 


相关附件
竞买须知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85日10时至2019年8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郯城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

https://sf.taobao.com/0539/07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582.NlQXA1)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临沂市郯城县城区郯西路61号B幢2203室住宅及郯西路61号B幢12号储藏室

临沂市郯城县城区郯西路61号B幢2203室住宅一处及郯西路61号B幢12号储藏室一处(不动产证号:郯房权证城区字第003939号),产权建筑面积:住宅128.82平方米、储藏室面积10.86平方米

起拍价:435232.2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开拍前一天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拍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与未知瑕疵

2、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交割事项,自行与承租人协商交房事宜。

3、房产、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的实际面积、用途,以过户时登记机关证载数据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4、如有房屋结构以及现有使用情况与发证时规划设计及用途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需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82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次拍卖标的案件当事人、以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布之日起满5日视作为通知送达。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拍卖保证金5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买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转入法院账户,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资格问题、悔拍、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违反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致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时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齐相关差额,拒不补交的可以强制执行)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拍卖余款请在竞买结束后7日内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郯城县郯西路61号B幢2203室及12号储藏室拍卖余款”。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郯城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郯城县支行

账号:93700901002810777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 《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9-715606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执行法官咨询电话: 15753955909刘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

咨询电话:15376093020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

2019年73

 


瑕疵说明
需买受人自行前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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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信息

项目所在地:郯城县城区郯西路61号

说明: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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