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声明:
本平台受法院委托,承担本标的物的情况调查、引领看样、信息咨询等司法辅助工作,现将相关司辅工作做如下声明:
1、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
2、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服务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3、本平台所提供的信息系公开渠道收集、整理,我们将尽力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但并不能保证完全准确和及时,本平台不对信息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4、请认准本平台工作人员的电话及工作证件,在看样现场服从引领看样人员的管理。在服务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向本平台提交建议或投诉。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
关于海阳市清源小区3号楼东数第三户房产的
拍 卖 公 告
莱阳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26日10时至2020年10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莱阳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sf.taobao.com/0535/03?spm=a213w.7629119.sfHead.3.B9LJER,户名:莱阳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海阳市清源小区3号楼东数第三户(即清源小区西排楼南数第一排从东数第三套房屋)房屋一套。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房屋现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本院进行现状处置,买受人按照房屋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及将来可能面临的拆除、拆迁及补偿不能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起拍价:21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拍卖标的物情况介绍:
拍卖标的海阳市清源小区3号楼东数第三户(即清源小区西排楼南数第一排从东数第三套房屋),所在楼总层数为二层,为一栋联排建筑,拍卖标的房屋上下两层,占地面积139.61平方米,房屋面积147.74平方米。外墙为真石漆,塑钢窗。房屋现不具备登记条件,未办理房产证、土地证。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个人竟买者需本人参与竞买,竞买人若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予以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电话:0535-7386131,需要看样的,请自行到实地看样,本院不组织实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该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的数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买受人在竞投前自行了解标的物的所有情况,如参与竞投和买受,视为了解标的物状况和接受标的物。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登记及转移登记手续。买卖双方交易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拍卖标的房产是否存在拖欠物业费、宽带费、水费、电费、电信通讯费以及其他等因房产使用而产生拖欠费用,请意向人自行核实,若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特别提醒: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我院对标的物能否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不作承诺,如出现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两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成交后,本院对拍卖标的不负责清空和交付,买受人自行组织清空、交付,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标的物按买受人接收标的物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2020年11月5日16时前缴纳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莱阳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市支行,账号:15355101040026590,农行行号:103456835511),缴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2020)鲁0682执恢266号拍卖款,并于2020年11月12日15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莱阳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莱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办理标的交付手续。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烟台烟台海洋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房地产价值认定评估报告【报告书编号:海交中心网拍卖询字[2020]第250号】。
咨询电话: 0535-7386131
举报电话: 0535-7386103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山东省莱阳市古城路19号
莱阳市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8日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
关于海阳市清源小区3号楼东数第三户房产的
拍 卖 公 告
莱阳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26日10时至2020年10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莱阳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sf.taobao.com/0535/03?spm=a213w.7629119.sfHead.3.B9LJER,户名:莱阳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海阳市清源小区3号楼东数第三户(即清源小区西排楼南数第一排从东数第三套房屋)房屋一套。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房屋现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本院进行现状处置,买受人按照房屋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及将来可能面临的拆除、拆迁及补偿不能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起拍价:21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拍卖标的物情况介绍:
拍卖标的海阳市清源小区3号楼东数第三户(即清源小区西排楼南数第一排从东数第三套房屋),所在楼总层数为二层,为一栋联排建筑,拍卖标的房屋上下两层,占地面积139.61平方米,房屋面积147.74平方米。外墙为真石漆,塑钢窗。房屋现不具备登记条件,未办理房产证、土地证。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个人竟买者需本人参与竞买,竞买人若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予以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电话:0535-7386131,需要看样的,请自行到实地看样,本院不组织实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该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的数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买受人在竞投前自行了解标的物的所有情况,如参与竞投和买受,视为了解标的物状况和接受标的物。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登记及转移登记手续。买卖双方交易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拍卖标的房产是否存在拖欠物业费、宽带费、水费、电费、电信通讯费以及其他等因房产使用而产生拖欠费用,请意向人自行核实,若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特别提醒: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我院对标的物能否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不作承诺,如出现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两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成交后,本院对拍卖标的不负责清空和交付,买受人自行组织清空、交付,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标的物按买受人接收标的物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2020年11月5日16时前缴纳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莱阳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市支行,账号:15355101040026590,农行行号:103456835511),缴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2020)鲁0682执恢266号拍卖款,并于2020年11月12日15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莱阳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莱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办理标的交付手续。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烟台烟台海洋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房地产价值认定评估报告【报告书编号:海交中心网拍卖询字[2020]第250号】。
咨询电话: 0535-7386131
举报电话: 0535-7386103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山东省莱阳市古城路19号
莱阳市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8日
项目所在地:海阳市清源小区
说明: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