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执行帮网络司法服务平台,咨询电话:4006001216‬
首页 > 预约看样 > 荣成市建业街1号楼商业15号不动产
60 人围观 0 人预约
标的物编号:FC2601124047
[第一次拍卖]荣成市建业街1号楼商业15号不动产
不限购 可贷款
起拍价:
1,510,160.00
拍卖时间:
2026年01月26日 10:00:00
  • 项目类型:
    房产
  • 拍卖平台:
    淘宝拍卖(查看)
  • 保证金:
    100000.00元
  • 所属法院:
    乳山市人民法院
  • 加价幅度:
    5000.00元
  • 优先购买权:
    待定
说明:标的物及竞买信息如有错误,以拍卖平台发布信息为准!特此说明!
服务顾问

韩经理

15806662281

项目地址
荣成市建业街1号楼商业15号不动产
手机预约

微信扫一扫预约看样

拍卖服务

重要声明:

本平台受法院委托,承担本标的物的情况调查、引领看样、信息咨询等司法辅助工作,现将相关司辅工作做如下声明:

1、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

2、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服务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3、本平台所提供的信息系公开渠道收集、整理,我们将尽力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但并不能保证完全准确和及时,本平台不对信息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4、请认准本平台工作人员的电话及工作证件,在看样现场服从引领看样人员的管理。在服务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向本平台提交建议或投诉。

竞买公告

荣成市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荣成市建业街1号楼商业15号不动产的公告

荣成市人民法院依据2025)鲁1082执4065之二执行裁定书,将于202612610时2026127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荣成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名称:荣成市建业街1号楼商业15号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信息:荣房权证第2005012809号

面积:房屋不动产证登记面积269.67㎡(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可能有出入,实际面积以实物现状为准)

不动产情况简介:荣成市建业街1号楼商业15号不动产位于荣成市青山西路南,建业街东,门脸朝西临建业街,附近有振华商厦,新世纪广场,客流量大,商业氛围浓厚。该楼外墙涂料粉刷,铝合金门窗,室内简单装修,内墙面粉刷涂料,地砖地面,二、三层室内维护情况一般,部分墙皮脱落,有水、电及消防等配套设施。

特别提示

1.荣成市建业街1号楼商业15号不动产位于荣成市振华商厦、新世纪广场附近,用途为商业已装修,分为三层;无电梯。

2.上述不动产有租赁(租赁在抵押之后设立)租期自2024年3月10日至2027年3月9日,租金每年10万元共三期,已支付两期;租户门头燕喜堂药店租户主要使用一楼

3.上述不动产有物品(主要为药品),物品不属于拍卖范围

4.上述不动产无车库、车位、储藏室、阁楼、庭院等其他附属物

5.上述不动产存在部分墙皮脱落、装修破损、消防通道破坏的瑕疵,可能存在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整改恢复原状的风险,因恢复上述功能及状态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上述不动产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山东荣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银行抵押不影响买受人权益)

7.由于司法拍卖房产在成交前,仍租赁状态,由租户管理使用,自公告发布到拍卖结束拍卖标的物现状可能发生变化,请竞买人务必实地查看房产情况;本院不组织集中看样,有意向看房者,请自行联系租户(高经理,18663155272)或联系本院转告。

8.本院不提供上述不动产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如要进一步了解上述不动产的相关情况,竞买人需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解。

9.本次拍卖未扣押产权证原件,拍卖成交后凭法律文书过户。

10.根据相关规定,不动产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作为执行案件中必要的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拍卖或变卖成交的,在财产变现价款中优先向辅拍机构支付。

11.上述不动产水电费、物业费、税费等其他欠费情况未知,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查询。

详细信息请意向竞买人参阅评估报告,并前往现场实地看样。

竞买人需提前咨询相关部门,确定是否符合竞买条件,充分了解标的物状况及潜在的各种风险,自愿承担相关义务,费用及风险。如未咨询或缺乏了解导致的责任风险由其承担,竞买后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中不包含评估对象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本标的可能涉及的水、电、气、暖、网络通信、物业费用等,是否欠费不详,如因欠费影响标的物交付使用的,相关欠费由买受人负担,竞买人应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欠费情况,故提醒意向竞买人如参加竞买视为接受该竞买条件。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按标的物所在地主管部门规定缴纳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政策性房屋详询主管部门)。当事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次拍卖如有异议,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主张权利。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次拍卖本院仅在本网站上发布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其他商业中介平台上的数据非本院授权发布,本院对其他平台上的数据不做任何保证;且本院工作人员未开通任何社交媒体软件账号发布视频推广法拍房,本院唯一咨询办理业务联系方式为本公告内的联系电话。

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拍卖前未缴纳的由买受人承担,执行过户前,买受人应依法缴存。

拍卖标的现状、贷款或全款缴纳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122617时起至2026125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631-7566215,本院不统一组织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

二、瑕疵说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权证,面积,构造,装修装饰、规划设计、建筑质量、能否过户、是否违建及拆除风险、拆除后是否有补偿、相邻关系纠纷等),实际面积如比登记(公告)面积少,缺少面积本院不予负责;对于尚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标的物,在办理初始登记后面积多于拍卖面积,第三人主张权利的,第三人与买受人的纠纷由买受人与第三人依法自行解决。本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一切已知瑕疵及拍卖时未知瑕疵,包括但不仅限于实物现状所提示的所有瑕疵)。意向竞买人需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所有已知或未知瑕疵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所述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竞买条件。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仅供参考,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委托机构)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七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竞买人需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包括经济适用房、两限房、保障性住房、商办类等相关房产)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根据法律规定,在公告发布后、竞买开始前竞价过程中,法院均有权终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前述人员,本院已在本拍卖公告前以能够确认知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因联系方式变更、查找不到或下落不明等原因而无法通知的,在本公告发布后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七、本标的物优先权人通知及说明:

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视为收到标的物拍卖的通知,如有意向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开拍日前五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申请书,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主张,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对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未查明的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视为已通知相关利害关系人的优先购买权。

八、申请执行人提交免交保证金申请的,应于竞价开始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申请书,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免交保证金参与购买权。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或须补交的差额款,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本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具体税费等费用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有关部门查询。买受人参加竞买视为接受本条规定的竞买条件。

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未缴纳相关税费影响过户的,买受人可选择先行垫付被执行人所需支付的税费,待买受人将产权证办理完成后,买受人持垫付费用的单据以及相关证据到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追索,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愿意承担竞拍标的物存在的法律风险和不利后果。买受人竞买成功的,视为知晓此项内容并承担拒不垫付上述费用产生的一切风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交接手续,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始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及与拍卖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该差价与原拍卖佣金及实际产生的费用,一并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无正当理由悔拍可能会对个人征信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标的物成交裁定送达后,标的物若被认定违建造成拆除或被征收等本院不承担该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风险。

标的物成交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主管过户登记等部门后,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合理时间内办理过户,而标的物仍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造成被其他机关查封等风险的,买受人自行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本院不负责协调。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优先购买权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十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十三、买受人若需在本标的落户,具体迁入政策需前往相关部门查询结果,法院不负责户口迁入问题。

十四、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应注意:保证金是支付到淘宝网上的,竞买人自行将保证金汇入本院账户的无法参与竞拍)。

十五、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在成交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指定账户【户名:荣成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市支行,账号:6228400307728783263】,缴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2025)鲁1082执4065案件拍卖款,并在付清余款后十五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荣成市人民法院(地址:荣成市伟德东路平致巷2号)领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特别提醒:由于银行转账有一定的时间差,确认款项到账后再联系法院工作人员。期限内未支付余款将视为放弃购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司法网络平台上公示。

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受领拍卖标的物应当履行如下手续:

1、联系案件承办法官法官(联系电话0631-7593050),确认尾款交付时间;

2、付款后持付款凭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荣成市人民法院提交司法拍卖成交申请书;

3、进行财产交接,签署财产交接确认书;

4、领取成交裁定书。

因司法拍卖的特殊性,其不同于普通的商品买卖,故意向竞买人在报名竞买前,务请谨慎考虑,仔细阅读本院的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竞拍存在的风险和竞买的条件,一旦参加竞买视为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瑕疵,接受本公告列举的所有竞买条件,自愿承受竞买后的风险;标的物与第三人存在的纠纷由买受人自行依法解决;竞买成功后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十七、本拍卖公告由荣成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举报监督电话:0631-7562060

法院咨询电话:0631-756032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8769118071

山东司辅公司客服:400-600-1216

荣成市人民法院

20251226

相关附件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荣成市人民法院依据(2025)鲁1082执406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将于202612610时202612710时止(延时除外),在荣成市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荣成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变卖(以下统称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

名称:荣成市建业街1号楼商业15号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信息:荣房权证第2005012809号

面积:房屋不动产证登记面积269.67㎡(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可能有出入,实际面积以实物现状为准)

不动产情况简介:荣成市建业街1号楼商业15号不动产位于荣成市青山西路南,建业街东,门脸朝西临建业街,附近有振华商厦,新世纪广场,客流量大,商业氛围浓厚。该楼外墙涂料粉刷,铝合金门窗,室内简单装修,内墙面粉刷涂料,地砖地面,二、三层室内维护情况一般,部分墙皮脱落,有水、电及消防等配套设施。

特别提示

1.荣成市建业街1号楼商业15号不动产位于荣成市振华商厦、新世纪广场附近,用途为商业已装修,分为三层;无电梯。

2.上述不动产有租赁(租赁在抵押之后设立)租期自2024年3月10日至2027年3月9日,租金每年10万元共三期,已支付两期;租户门头燕喜堂药店租户主要使用一楼

3.上述不动产有物品(主要为药品),物品不属于拍卖范围

4.上述不动产无车库、车位、储藏室、阁楼、庭院等其他附属物

5.上述不动产存在部分墙皮脱落、装修破损、消防通道破坏的瑕疵,可能存在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整改恢复原状的风险,因恢复上述功能及状态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上述不动产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山东荣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银行抵押不影响买受人权益)

7.由于司法拍卖房产在成交前,仍租赁状态,由租户管理使用,自公告发布到拍卖结束拍卖标的物现状可能发生变化,请竞买人务必实地查看房产情况;本院不组织集中看样,有意向看房者,请自行联系租户(高经理,18663155272)或联系本院转告。

8.本院不提供上述不动产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如要进一步了解上述不动产的相关情况,竞买人需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解。

9.本次拍卖未扣押产权证原件,拍卖成交后凭法律文书过户。

10.根据相关规定,不动产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作为执行案件中必要的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拍卖或变卖成交的,在财产变现价款中优先向辅拍机构支付。

11.上述不动产水电费、物业费、税费等其他欠费情况未知,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查询。

详细信息请意向竞买人参阅评估报告,并前往现场实地看样。

瑕疵及风险提示:本次拍卖、变卖(以下统称拍卖)的上述标的物为现状拍卖,以标的物实物现状为准,其他事项仅为参考,法律风险及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被有权机关征收、拆除及面积误差和欠缴相关税、费,与相关方因相邻关系、占有使用产生的相关纠纷等,除非法律、法规等明确规定由其他主体承担外,均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示:有意向竞买的竞买人必须详细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及本公告、拍卖须知所有内容,明确知道法律风险及不利后果、并有承担该风险及后果的能力后再决定参与竞买;参与竞买即视为知晓拍卖标的的法律风险及不利后果,并有承担该风险及后果的能力,竞买后出现的风险及后果将自行承担。

竞买人需提前咨询相关部门,确定是否符合竞买条件,充分了解标的物状况及潜在的各种风险,自愿承担相关义务,费用及风险。如未咨询或缺乏了解导致的责任风险由其承担,竞买后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中不包含评估对象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本标的可能涉及的水、电、气、暖、网络通信、物业费用等,是否欠费不详,如因欠费影响标的物交付使用的,相关欠费由买受人负担,竞买人应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欠费情况,特别提醒意向竞买人如参加竞买视为接受该竞买条件。对拍卖标的涉及的户口问题,不协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按标的物所在地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政策性房屋详询主管部门)。被执行人对财产价值及拍卖有异议,应自公告之日起日内向本院提出;对标的物权属有异议的利害关系人及优先购买权人等相关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主张权利,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买受人承担,执行过户前,买受人应依法缴存。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的竞买人资格及法律风险后,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委托机构)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竞买成功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提交委托关系资料的预约登记电话:0631-7566215。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委托关系成立前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的名义报名竞买。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不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为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根据法律规定及执行工作需要,法院有权在公告发布后、竞买开始前、竞价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法院不承担标的及证照瑕疵担保责任,拍卖公告已经对法律风险及不利后果作了详尽的说明,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室内状况不明的参照毛坯房的交付标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等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法律风险及不利后果。

十、竞买成功后,拍卖尾款交付前,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按照本院通知的时间、地点,签署拍卖风险提示笔录及拍卖成交确认手续。

买受人逾期支付尾款的,法院可以重新拍卖,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竞买。

十一、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者买受人本人与其委托代理人共同按本院通知的时间地点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前来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标的物的,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和标的物。

支付全款后,经本院通知买受人及时提取、受领标的物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逾期不领取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后果。

标的物成交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主管过户登记等部门后,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合理时间内办理过户,而标的物仍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造成被其他机关查封等风险的,买受人自行向有关机关提出解决,本院不负责协调。

十二、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或差额价款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本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具体税费等费用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有关部门查询。

特别提示:竞买人需在竞买前自行到本标的物登记所在地的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房产当地的过户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审核其购买资格,审核通过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各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上传拍卖成交裁定书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者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者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可能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均价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四、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十五、为了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络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

其他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荣成市人民法院所有

举报监督电话:0631-7562060

法院咨询电话:0631-7566215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8769118071

山东司辅公司客服:400-600-1216

荣成市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26日

瑕疵说明
需买受人自行前往调查
图片/视频
位置信息

项目所在地:荣成市建业街1号楼商业15号不动产

说明: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测算工具

在线客服

手机站

执行帮手机站

微信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