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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编号:FC1809147207
[变卖]青岛市崂山区海青路6号鲁信未央花园13号楼2单元302户房地产
不限购
本场拍卖已结束,拍卖已成交
成交价:
9,280,000.00
成交时间:
2018年12月07日
  • 项目类型:
    房产
  • 拍卖平台:
    淘宝拍卖(查看)
  • 保证金:
    1850000.00元
  • 所属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加价幅度:
    10000.00元
  • 优先购买权:
    待定
说明:标的物及竞买信息如有错误,以拍卖平台发布信息为准!特此说明!
服务顾问

赵凯

15165128957

项目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海青路6号鲁信未央花园1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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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服务

重要声明:

本平台受法院委托,承担本标的物的情况调查、引领看样、信息咨询等司法辅助工作,现将相关司辅工作做如下声明:

1、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

2、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服务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3、本平台所提供的信息系公开渠道收集、整理,我们将尽力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但并不能保证完全准确和及时,本平台不对信息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4、请认准本平台工作人员的电话及工作证件,在看样现场服从引领看样人员的管理。在服务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向本平台提交建议或投诉。

竞买公告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青岛市崂山区海青路鲁信未央花园6号13号楼2单元302户房地产的变卖的公告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0月8日10时至2018年12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青岛市崂山区海青路6号鲁信未央花园13号楼2单元302户房地产。

详细信息:权证字号:青房地权崂字第0024177号。房屋结构为框架,总层数为7层,拍卖标的所在层数为5-6-7层,房屋建成年代为2004年,建筑面积为249.69平方米,设计用途为住宅。

    具体拍卖标的物详见评估报告。

变卖保留价:928万元,保证金:185万,加价幅度:1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至2018年9月30日止的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节假日休息)接受关于标的的咨询,咨询时间9:00-17:00;有意者自行前往看样。(联系人:山东省产权交易所 赵经理15165128975)。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即928万元,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标的物以现状变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现有人员占用,成交后标的物的腾迁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辨明四至、查明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有关税费数额、各项发票开具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须承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如限购、限贷等法律法规政策,自行承担标的物无法过户的风险。

七、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9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拍。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变卖成交后不交纳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应在变卖成交后5日内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买受人名称、案号(2018)鲁02执恢101号,竞买青岛市崂山区海青路鲁信未央花园6号13号楼2单元302户房地产]。买受人缴纳全款后15日内(支付宝账户本人凭付款凭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99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后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涉及变卖标的物的有关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青岛银行麦岛支行,账号:802350200310123,开户联行号:313452065092)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变卖预缴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法院咨询电话:0532-83098233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99号执行局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相关附件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10月8日10时至2018年12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不动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不动产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并应符合当地不动产管理部门制定的买受人资格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日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变卖开始前三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三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特别提示:变卖成交后不交纳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办理确认手续,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有关税费数额、各项发票开具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律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根据法律规定,变卖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32-8309823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成交确认书办理)电话:0532-83098233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0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瑕疵说明
需买受人自行前往调查
图片/视频
位置信息

项目所在地:青岛市崂山区海青路6号鲁信未央花园13号楼

说明: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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